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提起离婚损害赔偿的时间
发布日期:2015-01-09    作者:孙心远律师
  提起离婚损害赔偿的时间因情况而定
  提起离婚损害赔偿需注意要求赔偿的时间,以免因错过时机而无法获得应得的赔偿。
  提起离婚损害赔偿应按下列不同情况在规定的时候提起:
  一、无过错方作为原告提出损害赔偿,必须在离婚诉讼提起的同时提起;
  二、无过错方作为被告,不同意离婚,在诉讼过程中也不提起损害赔偿,可以在离婚判决生效后一年内向人民法院单独提起损害赔偿诉讼;
  三、无过错方作为被告,一审时未提起损害赔偿,二审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可以调解,调解不成,过错方可以在离婚判决生效后一年内提出。
  律师答疑:离婚一年内仍可提起离婚损害赔偿
  李女士问:我丈夫因有第三者,执意与我离婚,我不同意。他起诉至法院,结果被判决离婚。如今过去半年了,我还能不能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北京市雄志律师事务所王东律师解答:根据《婚姻法解释》规定,无过错配偶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对此,你可以提起精神损害赔偿。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