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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民法:违约责任的承担、惩罚性赔偿
发布日期:2015-01-04    文章来源:互联网
违约责任的承担、惩罚性赔偿
  【例题·多选题】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在销售中被查出大量欺诈消费者的事实。下列哪些情形中,买受人可以请求该公司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该公司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2009-3-58)
  A.该公司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
  B.该公司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C.该公司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的事实
  D.该公司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事实
  【答案】ABC
  【解析】本题考核违约责任的承担、惩罚性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条规定,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一)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二)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那选项D里面的质量问题应该怎么解决呢?
  
  该情形属于违约行为,即公司提供的房屋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因此该公司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和相应的赔偿责任,但是无需支付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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