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网站首页
我要提问
找律师咨询
法律咨询
查找律师
法律知识
法律法规
法律论文
法律文书
国家司法考试宪法笔记:国务院所属各部、各委员会的职权
发布日期:2014-12-31 文章来源:互联网
宪法和国务院组织法规定,各部、各委员会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内,发布命令、指示和规章。这包括三个含义:一是各部、各委员会主要是通过发布命令、指示和规章来管理本部门的工作;二是各部、各委员会必须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进行领导、组织和管理;三是各部、各委员会发布的命令、指示和规章,必须以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为依据,不得同它们相抵触。
相关法律知识
»
国家司法考试宪法笔记:国务院的性质和地位
»
国家司法考试宪法笔记:国务院的组成和任期
»
国家司法考试宪法笔记:国务院的总理负责制
»
国家司法考试宪法笔记:国务院的职权
»
国家司法考试宪法笔记:国务院所属各部、各委员会的性质和地位
»
国家司法考试宪法笔记:国务院所属各部、各委员会的领导体制
»
国家司法考试宪法笔记:中央军事委员会的性质和地位
»
国家司法考试宪法笔记:中央军事委员会的组成和任期
»
国家司法考试宪法笔记:中央军事委员会的领导体制
»
国家司法考试宪法笔记:专门委员会和调查委员会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
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