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考法理学基础考点:法律权利
发布日期:2014-12-24 文章来源:互联网
法理学是各门部门法的基础,随着司法考试的改革,司法考试开始注重对于法学的基础理论的考察,法理学在司法考试中的地位在最近几年有所上升,使得法理学在司考中的地位大为提高。因此,法理学需要引起足够的重视。
(1)权利的概念
法律权利,是指法律允许主体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许可和保障。
(2)权利的特征
①法律权利是由法律规范所决定的,国家法律认可或保障,当主体的权利受到不法侵害时,主体有权要求国家保护其权利,国家也有义务予以保护。
②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主体对所享有的权利有自主处分的能力,即主体对法律权利有依法选择性。
③法律权利总是与法律义务紧密相连,没有法律义务,法律权利也不可能存在。
④权利是为了保护一定的利益所采取的法律手段,权利与利益是紧密相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