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广州店内商品被盗员工需要赔偿吗?
发布日期:2014-12-22    作者:张静律师
咨询:我是一家服装店的店员,劳动合同上面约定:店里服装被偷,当班店员赔偿一半。后店里8件衣服被盗价值近万,老板要让我们赔偿5000,合理吗?
 
  律师解答:店老板的规定,既不合理也不合法。老板和员工签订的赔款条约违反劳动法律相关规定的条款,应视为无效。
  员工上班期间,衣物丢失,如果能证明原因是员工疏忽大意造成的,员工有一定的责任,否则不用承担赔偿责任。根据劳动法相关规定,员工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工资中扣除,但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就是说店老板可以扣你们的工资做为惩罚,但扣赔偿金不得超过月工资的20%。老板你和同事赔偿衣物的一半价格,是不应该的。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