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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改装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承担什么责任?
发布日期:2014-12-14    作者:110网律师
擅自改装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承担什么责任?
 
 
   案例:李某是一家砖厂老板,某日,一建筑公司订购一批成砖,并要求当日必须送货。由于时间紧,李某将运砖车辆进行了改造,在原有车厢后又加装了一节四轮车架,这样就能多拉一些砖。在当日傍晚运最后一车砖的时侯,车行至一十字路口,恰巧骑自行车的王某也通过该路口,由于天黑,路口又没有照明设施,王某误以为砖车已全部通过,立即骑自行车从后面横穿马路,不料撞在李某砖车加装的车架连接处,王某当场死亡。事后,双方未能达成调解,公安交管部门认为,李某擅自改动运输车辆的结构,导致此次事故的发生,应承担事故全部责任。而李某认为,王某横穿马路,本身也有过失,也应承担一定的责任。
   律师解答:公安交管部门认定的结果是正确的,理由如下: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条规定,准予登记的机动车应当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同时,该法第16条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拼装机动车或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特征。由此可以看出,李某为了多拉砖,擅自改变机动车结构的行为严重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规定,......(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应本案而言,拉砖货车经过改装,其安全性能存在一定的潜在危险,这也是造成此次事故的重要原因。从表面上看,王某的疏忽大意似乎是造成交通事故的重要因素,但实际上,王某的过失是由于李某对车辆进行非法拼装,致使车身比一般货车要长,在天黑无法辩认该车是否加长的情况下,很容易让王某认为该车已经通过,在后方无车辆的情况下才横穿马路的。并且李某在非法拼装的车身处未采取任何必要的警示措施,造成了整个事故的发生,因此,李某应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在此,律师也提醒广大车主,机动车在出厂时,都是经过质量验证的,机动车司机或车主千万不要擅自改变机动车的结构,更不可驾驶擅自改变结构的机动车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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