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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高碑店市原教育局长王永祥因受贿等被判刑
发布日期:2008-07-02    文章来源: 互联网

日前,保定市中级法院对原高碑店市教育局长王永祥案进行二审宣判,王永祥由于犯有受贿罪和1977487元的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据了解,王永祥是继2003年曲阳县教育局原局长郝成学落马之后,保定市教育界近几年又一落马的贪官。

  ■王永祥其人其财


    王永祥,1952年4月出生,大学文化,案发时任高碑店市教育局长,同时担任着高碑店市政协秘书长、市人大代表等职。2004年12月10日被刑事拘留,12月24日因涉嫌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逮捕。案发后,检察机关依法冻结了王永祥家的银行存款2209000元、保单315340元,依法扣押金、玉首饰17件。另经价格鉴定机构鉴定,王永祥家还有价值达229121元的高档烟酒、字画等物,有价值85640元的雷达手表及价值达509646元的房产。而经有关部门调查核实,王永祥的家庭工资收入共计247176元。


    ■利用职权聚敛钱财


    教育系统职工多,一个县级的教育系统,教师人数有数千人,这些人的提拔晋升、评定职称、调进调出,给身为教育局长的王永祥抓住了发财机会。2001年6月,高碑店市某中学副校长李某为了当校长,给王永祥送去了现金5000元。同年7月10日,王永祥便将李某提拔为某校校长。为了表示感谢,李某又给王永祥送去了500美金,王永祥欣然接受。


    此外,高碑店全市有数十个中小学,几乎每年都有学校进行基础设施建设,而这些工程的承揽,自然也少不了教育局长的首肯。2002年春节前,建筑商赵某为承揽高碑店市某中学宿舍楼工程,给王永祥送去了一个40000元的存折。之后,顺利揽到工程,王永祥则堂而皇之地将存款提出。


    ■过节逢事收受贿赂


    正是因为教育局长手握重权,所以在一个县级市里当然是众人争相巴结的对象。每年的春节、元旦,中秋节等节令,或逢有婚丧嫁娶的事,身为教育局长的王永祥家里便会门庭若市,送礼的人川流不息。为了说明资金的合法来源,在审判中,王永祥称他的这项收入就有180多万。其中女儿结婚时收礼金40万元、儿子结婚时收礼金37万元、岳父的丧事收份子30万元、外孙女过满月收礼金数万元,另有未在礼单上登记的礼金711854元。后来经调查核实,王永祥在子女结婚、外孙女过满月、办理丧事中礼单有记载的共316680元,礼单以外的共计19000元。其余的资金因为没有其他证据证实,法院没有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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