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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律师解读离婚那些事
发布日期:2014-11-01    作者:崔新江律师
一、为买卖房屋假离婚、假结婚---办了手续就产生法律效力
  假离婚最大的风险就是“假戏真做”。
    事实上就不存在假结婚与假离婚,办了法律手续就产生了法律效力。婚姻非儿戏,结离需三思。
二、离婚后发现对方有过错--一年除斥期内可尝试撤销
  法律规定婚姻中过错方可少分甚至不分财产,协议在一年除斥期内可尝试撤销,即尚且存在几率可供亡羊补牢。据我国合同法第五十四条之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但必须提醒,其成功率无从保证。“要如何证明是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法律保护正当权益,而如若牵涉假离婚等方式使自己底气不足,战斗力必然削弱,或许原本正当权益也难以最大限度保证。
三、离婚十年后再分财产---签字不办手续等于没离婚
  2011年8月颁布的《婚姻法最新司法解释三》中,对婚姻中的“财产分配”作出了补充解释和说明,曾一度成为社会热议焦点。因男女双方只签了协议,没有办手续,所以他们二人的婚姻仍有法律效应。
有网友称:“《新婚姻法》难道不该照顾弱势一方吗?女方在婚姻中承担的更多,而且社会地位普遍是不如男性,离婚对女方造成的伤害明显更大。”
崔新江律师说:“《新婚姻法》中其实有很多对女性的保护。在财产分割上,更强调婚后财产的分割。因此,如果要买房,最好两人先领证再买房,这样女方更容易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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