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高某涉嫌强奸一案判缓刑
发布日期:2014-10-23    作者:龙朝斌律师
高某涉嫌强奸一案判缓刑来源:  作者:  时间:2014-10-07 15:04:41
高某涉嫌强奸罪一案
审理法院: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
案由:涉嫌强奸罪
被告:高某
代理律师:龙朝斌律师
【案情简介】201449日,嫌疑人高某得知被害人黄某欲前往合川区合旭办的住处领取行李后,便产生与其发生性关系的念头,当日20时许,高某采用对黄某下药使其昏迷的方式,在黄某某昏睡时欲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后因黄某清查反抗而未能得逞。合川区检察院控诉其犯强奸罪,量刑意见为3-7年,后经过龙朝斌律师介入辩护,法院判决被告人构成强奸罪,未完成形态为犯罪中止,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
(律师辩护)
接受当事人本人委托后,龙朝斌律师立即拟定了详细、完善的辩护方案。随后,依法多次与检察院检控官进行多次沟通,详细了解全案经过。交流过程中,从中获取到了受害人与嫌疑人本身系朋友关系,并且发生案件的地点系被告人家中,事后嫌疑人有悔罪情节,龙朝斌律师从此处抓住了重点,辩护律师提出了本案的犯罪中止形态为犯罪中止,系嫌疑人自己的原因中止犯罪行为,而非公诉机关所说的犯罪未遂,此争议点关系到被告人的是否被处于实刑或缓刑。法院最终从一开始可能判处实刑,到最后作出了缓刑判决。在宣判当天被告人及其家人对律师表示了深切的感谢\\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