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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某涉嫌故意伤害罪,经成功辩护被适用缓刑
发布日期:2014-09-04    作者:杨俊圣律师
2013XXX时,被告人杨某、何某伙同范某三人在YXXX,与被害人陈某发生争执,然后共同殴打被害人,致其侧顶骨骨折以及身体其他部位遭到严重伤害。经法医鉴定,被害人伤情为重伤。
广东红棉律师事务所接受犯罪嫌疑人杨某及其亲属的委托,指派杨俊圣律师作为故意伤害一案犯罪嫌疑人杨某的辩护人。通过会见、了解案情,杨律师为犯罪嫌疑人杨某申请取保候审成功。后经杨律师努力,被告人杨某及其家属与被害人陈某达成和解协议,杨某向被害人赔偿了经济损失,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通过多次会见、阅卷,杨律师为犯罪嫌疑人杨某做减轻辩护,最终,广州市YX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杨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杨某及其家属对该结果都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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