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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行政法解析: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
发布日期:2014-10-13    文章来源:互联网
规划局认定一公司所建房屋违反规划,向该公司发出《拆除所建房屋通知》,要求公司在15日内拆除房屋。到期后,该公司未拆除所建房屋,该局发出《关于限期拆除所建房屋的通知》,要求公司在10日内自动拆除,否则将依法强制执行。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拆除所建房屋通知》与《关于限期拆除所建房屋的通知》性质不同
B.《关于限期拆除所建房屋的通知》系行政处罚
C.公司可以对《拆除所建房屋通知》提起行政诉讼
D.在作出《拆除所建房屋通知》时,规划局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答案】AC
【考点】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
【解析】选项A正确,选项B错误。《拆除所建房屋通知》属于行政处罚决定书,《关于限期拆除所建房屋的通知》属于行政强制执行前的催告书。
选项C正确。该通知书属于行政处罚决定书,相对人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选项D错误。《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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