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行政法题解:行政强制措施
发布日期:2014-10-10 文章来源:互联网
某工商分局接举报称肖某超范围经营,经现场调查取证初步认定举报属实,遂扣押与其经营相关物品,制作扣押财物决定及财物清单。关于扣押程序,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扣押时应当通知肖某到场
B.扣押清单一式二份,由肖某和该工商分局分别保存
C.对扣押物品发生的合理保管费用,由肖某承担
D.该工商分局应当妥善保管扣押的物品
【答案】ABD
【解析】本题考核行政强制措施。
选项A正确。《行政强制法》第18条第(四)项规定,通知当事人到场。据此可知,工商分局在扣押时应当通知肖某到场。
选项B正确。《行政强制法》第24条第3款规定,查封、扣押清单一式二份,由当事人和行政机关分别保存。
选项C错误。《行政强制法》第26条第3款规定,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
选项D正确。《行政强制法》第26条第1款规定,对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或者损毁;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