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考行政法题解: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
发布日期:2014-10-09 文章来源:互联网
因关某以刻划方式损坏国家保护的文物,公安分局决定对其作出拘留10日,罚款500元的处罚。关某申请复议,并向该局提出申请、交纳保证金后,该局决定暂缓执行拘留决定。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A.关某的行为属于妨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B.公安分局应告知关某有权要求举行听证
C.复议机关只能是公安分局的上一级公安机关
D.如复议机关撤销对关某的处罚,公安分局应当及时将收取的保证金退还关某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
选项A错误。关某的行为不属于妨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而属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
选项B错误。《治安管理处罚》第98条规定,公安机关作出吊销许可证以及处二千元以上罚款的治安管理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权要求举行听证;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要求听证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依法举行听证。据此可知,本案中公安机关对关某作出的拘留及罚款500元的处罚决定,不属于可以要求听证的范围。
选项C错误。《行政复议法》第12条第1款,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据此可知,本案的复议机关可以是公安分局的上一级公安机关,也可以是公安分局所在的本级人民政府。
选项D正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11条规定,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被撤销,或者行政拘留处罚开始执行的,公安机关收取的保证金应当及时退还交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