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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考试(江西)
发布日期:2008-07-01    文章来源: 互联网
办事依据 [1]人事部每年度部署的各项人事考试的政策规定和实施意见,以及人事部《关于加强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管理的通知》(人发[1997]75号)。[2]江西省委组织部、江西省人事厅适时确定的有关我省录用公务员考试的政策规定;《江西省国家公务员录用笔试实施细则(试行)》(赣人录调发[1996]13号)。

  办理条件 [1]有关考试的报考条件和报考办法、时间、地点及考试科目、考试时间等,通过新闻媒体发布考试公告的形式公开。[2]考试成绩公开。由国家部署的全国统一举行考试,按照国家规定的时间公布考试成绩;由省统一部署组织的考试,成绩在考后10-30天内公布。考试成绩的公布采取下发文件、向考生发通知单、在报名点张榜、上声讯台等方式公开。[3]考试收费标准公开。将省级以上物价、财政部门批准的考试收费的文件名称、收费标准在报名时张贴公开。[4]考试规定和纪律要求公开。《考试规则》和《违纪人员处理办法》印于准考证上予以周知。[5]实行有条件的查分制度。国家考试的查分,按国家考试主管机关的规定办理;省内考试查分,可查到卷面小题计分、大题合分、全卷统分,考生查分均须在考试成绩公布后一个月内进行,考生向报名点所在地人事考试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各地人事考试部门统一报省。

  责任部门 省人事考试中心

  联系方式 0791-6371584、6371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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