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国产电视剧片审查 (江西)
发布日期:2008-07-01    文章来源: 互联网
办事依据:国务院令第228号《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令第40号《电视剧审查管理规定》

  办理条件:审查电视剧(含电视动画片),对载有下列内容的,不予审查通过:①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②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③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④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不尊重民族风俗、习惯的;⑤宣扬邪教、迷信的;⑥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⑦宣扬淫秽、赌博、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⑧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⑨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⑩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的。应当向提交的材料:①《国产电视剧报审表》或《国产电视动画片报审表》;②制作机构资质的有效证明;③题材规划立项批准文件的复印件;④同意聘用境外人员参与国产电视剧创作的批准文件的复印件;⑤每集不少于500字的剧情梗概;⑥图像、声音、时码等符合审查要求的大1/2完整录像带一套;⑦完整的片头、片尾和歌曲的字幕表

  办事流程:除使用中央单位所属制作机构《电视剧制作许可证》制作的国产电视剧(含电视动画片)外,省属制作机构制作的,不含境外演职人员参与制作的国产电视剧(含电视动画片),报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审批

  办理时限:50天(含30天专家评审时间)

  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标准收专家评审费

  责任部门:总编室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