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河南省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修订)濮阳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根据河南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河南调查总队,2014年2月28日《2013年河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14年或2014年一审辩论终结前河南省发生的交通事故或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为: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398.03元/年;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4821.98元/年;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8475.34元/年;
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5627.73元/年。
河南省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37958元/年。
5-17:各种分组的城镇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2012年)
各行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1、农、林、牧、渔业为24457元/年。
2、采矿业为55899元/年。
3、制造业为33936元/年。
4、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为45252元/年。
5、建筑业为32746元/年。
6、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为44421元/年。
7、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为45120元/年。
8、批发和零售业为31485元/年。
9、住宿和餐饮业为27404元/年。
10、金融业为63376元/年。
11、房地产业为37211元/年。
12、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为31270元/年。
13、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为46603元/年。
14、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为32018元/年。
15、居民服务业和其他服务业为29041元/年。
16、教育为39843元/年。
17、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为39414元/年。
18、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为31648元/年。
19、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为34137元/年。
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7958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