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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钱不还,人又找不到,怎么办?
发布日期:2014-07-27    作者:110网律师
案情:翁某和任某经朋友介绍认识,因年龄相仿又谈的来,一来二往时间一长,两人成了无话不谈的朋友。翁某家境富裕,手头小有资产,而任某游手好闲,在外时常跟一些所谓的朋友在一起赌博。因赌博输钱,任某向翁动起了心思,刚开始借三两万说是做生意临时周转用,而且很快就把钱还上了。此后又陆续借过几次,也很快就还,次数一多,翁某开始放松了警惕,等到发现任某突然消失联系不上时,任某已经向翁某借了有十多万没有还,这时翁某开始着急了,四处找朋友打听任某下落均无结果,偶尔能打通任某的手机也说手头没钱,再打时就关机。
万般无奈之下,翁某找到本律师,在本律师耐心询问之下,翁某将情况和盘托出。经本律师了解,任某已婚且在本市某处有一婚后夫妻共同房产。任某在外不光从翁某借钱,也从其他人借钱,在外是负债累累,其房产也可能随时被其他债权人申请查封保全。接受了翁某的委托后,在本律师的建议下,我们第二就就去法院提起了诉前财产保全,并且在当天就去房产所在地的房屋登记管理部门将任某的房产查封。随后的几天里,我们进一步整理了相关的材料,向法院正式提起诉讼。在得知自己的房产被查封后,任某主动出现并联系翁某,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调解结案,翁某对案件的处理结果非常满意。


律师点评:在当前的生活中,很多人碍于面子或是人情关系,在借钱给朋友时没有做好预防工作,比如没有要对方留下身份证复印件,没有要对方提供相应的担保等,给日后产生纠纷时向法院起诉带来了困难。一些老赖四处隐匿,如果去找人的话费时又费力,而且即使找到人也未必能有结果。对于此类案件,本律师通常是建议当事人先查对方的财产,如果有房产或车子等资财在欠债人的名下,可先向法院提起诉前财产保全,将欠债人的财产先查封,为日后执行阶段做好准备,也可以通过这种方式逼迫欠债人现身。如果一味的把精力放在找人上,时间一长,等欠债人的财产转移殆尽时已悔之晚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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