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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合同被辞退,该怎么办?是否可以要赔偿?
发布日期:2014-07-22    作者:110网律师
0【二条,栏目】维权问答
【题目】未签合同被辞退,该怎么办?是否可以要赔偿?

读者提问编辑你好,我在一家公司工作已经有7个月后,公司未签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将我辞退,该怎么办?可以要求赔偿吗?
律师解答:你好,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同时你也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
双倍公司的计算:《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第八十二条的处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所以,开始工作一个月内不签订劳动合同,是法律允许的。但是超过一个月还不签订,就要给予两倍工资。两倍工资从工作第二个月开始给。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劳动合同法》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根据你的情况,你在公司工作7个月,六个月以上但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可以要求公司支付一个月的工资。
如果双方协商不成,你可以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以及双倍工资。
劳动仲裁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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