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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慧女儿案”两被告人死刑未被核准 将发回重审
发布日期:2014-06-12    作者:110网律师


 
  中新网6月12日电据“央视新闻”微博消息,今天10点,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永州市一看守所对“唐慧女儿案”两名被告人秦星、周军辉的死刑复核进行宣判,两名被告人的死刑未被核准,案件将发回湖南省高院重新审理。秦星,在其逼迫下唐慧女儿接客100余次。周军辉,将幼女拐卖并强奸。
  2006年10月,唐慧11岁的女儿乐乐(化名)遭到多人强奸、并被逼卖淫。在为女儿讨还公道的过程中,唐慧认为当地公安部门个别民警在立案和侦查过程中存在渎职行为,她强烈请求法院判处伤害她女儿的犯罪嫌疑人死刑,对渎职民警进行严肃处理,并要求一定金额的赔偿。
  2012年6月,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唐慧之女被多人强奸、强迫卖淫一案做出终审裁定:判处两名被告死刑,四名被告无期徒刑,一名被告有期徒刑15年。
 
  因不满永州司法机关对该案的处理,2012年8月,曾多次上访的唐慧被以“严重扰乱了单位秩序和社会秩序,造成了极坏的社会影响”的理由送进劳教所。之后,湖南省劳教委对其撤销了劳教决定。被解除劳动教养后,唐慧随即提出申请国家赔偿。
  2013年4月30日,被湖南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败诉的唐慧向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了上诉。请求撤销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之前判决,要求永州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对她道歉并赔偿。
  2013年7月15日,湖南高院在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庭对“上访妈妈”唐慧诉永州劳教委案进行二审公开宣判,唐慧胜诉。 (文章来源: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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