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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证据收集
发布日期:2014-05-28    作者:聂晓东律师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证据收集

在生活中人们对同居的概念往往有多种理解,而最常见的理解是男女在一起居住,或者指男女一同睡觉,或者发生性关系.正因为存在如此混乱的理解,最高人民法院作出了明确的解释: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的共同居住.
根据上述解释,结合实践经验,本人对于此类证据的收集提出如下几点建议,仅供参考.
1,要明确同居的真正概念.
2,要注意男女双方并没有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3,要特别注意收集男女"持续稳定"的居住这一重要特点.
4,要有充分的人证.
5,必要时也可以请警方配合
6,如果诉讼已经开始也可以请法院进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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