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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2014刑诉法考点:逮捕的执行程序
发布日期:2014-05-22 文章来源:互联网
1.逮捕犯罪嫌疑人,一律由公安机关负责人签发逮捕证(持证);
2.执行逮捕的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两人;
3.逮捕犯罪嫌疑人后,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24小时以内通知犯罪嫌疑人的家属;
4.逮捕犯罪嫌疑人后,应当在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发现逮捕不当,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5.在异地执行逮捕应当通知当地公安机关,当地公安机关应当配合;
6.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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