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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不破租赁,该起诉谁?
发布日期:2014-05-21    作者:聂晓东律师
买卖不破租赁,该起诉谁?  问:我租了房主的一套房子,房主在没有通知我的情况下,把房子卖给了第三人,现在第三人不让我进入房子了,找原房主有找不到了,我该怎么办?
律师解答:
本案属于买卖不破租赁的情形,承租人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起诉:
1、起诉房主,要求解除与房主的租赁合同,返还租金,赔偿损失。
2、起诉新房主,根据买卖不破租赁的规定,主张新房主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
但结合本案,从诉讼策略来讲:
本案中原房主已经下落不明,对其进行起诉,得到支持是肯定的,但可能会使本案的执行程序陷入僵局,最终导致承租人只能持一纸胜诉判决,真正的权益得不到保护。因此,起诉新房主,要求其履行原来的合同,无疑能对承租人的权益进行最大的保护,也使执行有的放矢,不会陷入僵局。故本案最终起诉新房主,根据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要求其做为新房主,履行原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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