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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2014年商法考点:证券原理
发布日期:2014-05-10    文章来源:互联网
1.种类

广义上包括资本证券、货币证券和货物证券。我国证券法上证券仅指资本证券。包括股票、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和国务院认定的其他证券。

2.特征

(1)证券是具有投资属性的凭证。证券持有人的目的是追求投资回报。

(2)是证权证券。

(3)是流通证券。

3.证券市场

(1)发行市场(一级市场):由发行人、认购人和中介人组成。发行人包括政府、金融机构、公司等;认购人为投资者;中介人包括综合类的证券公司和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证券发行服务机构。

(2)流通市场(二级市场):包括证券交易所和国务院批准的其他证券交易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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