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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上之合同欺诈与刑法上之合同诈骗罪的法律分析(三)
发布日期:2014-04-29    作者:110网律师
4、要综合考虑其他情节,包括行为前、行为过程中以及行为后的各种情节。主要包括:(1)行为人挥霍对方当事人交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定金或者保证金,致使上述款物无法返还的;(2)使用对方当事人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定金、保证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3)合同签订后,已支付部分货款、开始履行合同为诱饵,骗取全部货物后,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者双方约定的付款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拒不支付其余货款的;(4)收到对方贷款后,不按合同规定或者双方约定组织货源,而是用于冒险投资的等等。5、合同诈骗罪的量刑幅度:合同诈骗数额在2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6、关于合同诈骗罪的追诉以及量刑等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规定等主要有:《刑法》第224条、《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七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二、《全国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议纪要》二˙(三)˙2、《关于当前办理经济犯罪案件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答》四˙(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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