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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司考刑法罪名总结: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
发布日期:2014-04-25    文章来源:互联网
【相关法条】

第一百四十三条 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 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 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知识要点】

本罪属于具体的危险犯:“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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