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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债权债务清收处理
发布日期:2014-04-16    作者:孙心远律师
企业债权债务清收处理问题,不是单纯的拖欠货款或影响资金流的问题,而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系统问题。下面对企业债权债务清收处理的有关问题谈谈个人的看法:一、企业债权债务清收中的问题债权债务问题,不是单纯的对方拖欠和资金流紧张的问题,是一个复杂的系统问题。
对于债权债务清收难度大、周期长、坏帐率高的问题,很多企业都费尽心思采取各种办法来处理,但是很多陷入一个滚雪球式的怪圈,那就是越清理越多,越清理越难。原因何在,关键在于没有解决根本问题。存在债权难以回收现象的原因,大多存在一下几个方面:
1、经营环节选择客户存在失误,对于客户还款能力的估计存在失误;2、履行合同中忽略法律上的关键问题,造成事实上的被动;3、债权疏于管理,长期没有专人负责,催讨不力,让欠债者感觉不到还款的压力和必要;4、采用的清收债权的方式不科学,没有以最经济的手段获得最大的效果;5、认为继续合作为重,暂时搁置债权,造成越来越多的债权存在;6、对于债权存在的风险问题防范不够,多次亡羊补牢。
    二、企业终止后债权债务的清收
(一)企业终止怠于清算引发的诉讼问题
近年来,怠于清算的现象日趋普通,在诉讼程序中如何确定这类企业及其股东的诉讼主体地位,关系到终止企业的债权实现和债务落实等实际需要,成为民商案件面临的难题之一。问题主要集中为:已终止而未清算的企业能不能以原有企业名义起诉、应诉?该企业的股东能不能代为起诉、应诉?
    (二)关于纠正企业债权债务的措施
    对于比较重要的大客户,不能完全听任对方过多的款项积压,定期对客户进行资信评价,预估该客户的风险值,并进行严格监控,必要时让对方提供相应的担保和保证措施,避免最终债权落空。事实证明,越来越多的大型企业,其风险防范能力都存在诸多问题,他们往往通过设立多个采购中心,恶意拖延应付款项,让债权人维权艰难。对此,债权人应该严密关注该客户的动向,通过提前准备,从法律上获得有力证据,证明其关联交易和资产转移途径,保证能够绕过其设立的采购中心主张债权,如遇紧急情况,尽快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进行清收处理,实现债权。
(三)有关建筑企业债权债务清收处理问题
    当前,建筑市场竞争白热化,低价中标已在所难免,加上一些地方政府为追求政绩,不管资金是否到位,盲目上“形象工程”,这都将导致资金不到位、周转困难,甚至工程完工后也无法收回工程款的后果。但建筑市场的大环境如此,是难以改变的,要想在这一领域生存,只能适应它,因此“垫资项目”及“钓鱼项目”也就产生了。如要避免这一状况的发生,企业在工程施工中应加大催收工程款的力度,力求做到工程与工程进度款清收同步。在工程完工后,使工程欠款能及时收回;必要时可以通过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权力,挽回损失。但在这一过程中,加强对清收业务人员的管理,提高业务人员素质也是很有必要的。力求避免个别人员利用企业清收积年债权有奖励的空档,将本年度可以收回的债权故意拖到下一年度收回,以获取单位奖励行为的发生。
企业债权债务清收处理工作是一项长期复杂的工作,不能掉以轻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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