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司考民法考点总结: 合伙的概念、效力、变更和消灭
发布日期:2014-04-14 文章来源:互联网
合伙是两人以上为共同目的,自愿签定合同,共同出资、共同盈亏和共担风险,对外负无限连带责任的联合。
1、合伙的概念
合伙是两人以上为共同目的,自愿签定合同,共同出资、共同盈亏和共担风险,对外负无限连带责任的联合。合伙的主要法律特征是:
(1)合伙合同是合伙成立的基础。
(2)合伙是一种独立的联合组织。
(3)合伙是一种共同出资、共同经营的关系。
(4)合伙是提种共同分享收益、共担风险的关系。
2、合伙的成立要件
(1)实质要件—签定合伙协议。
(2)形式要件—核准登记。
3、合伙的出资和合伙财产
(1)合伙人的出资。
(2)合伙的财产。
(3)合伙的财产保全。
4、合伙的债务承担
5、合伙的内部关系
(1)合伙经营事物的决策、执行与监督。
(2)合伙内部的损益分配。
6、合伙的终止
(1)合伙解散的原因。
(2)合伙的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