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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需要那些材料?
发布日期:2014-03-28    作者:110网律师
       出让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需要的材料:   1、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
  2、当事人身份证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房地产权利人为自然人,委托书需公证(其中香港公证文书须加盖转递章确认;台湾地区公证文书须经上海市公证员协会核对并出具证明;外国公证文书经须所在国外交部或其授权的机构及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4、房地产权证(原件)
  5、抵押担保的主债权合同及房地产抵押合同(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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