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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司考法理学笔记: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消灭
发布日期:2014-03-20    文章来源:互联网
1.法律事件。不以当事人意志转移。分成社会事件(如罢工)和自然事件(如无行为能力)。

2.法律行为。受当事人意志决定。包括善意行为、合法行为与恶意行为、违法行为等。

3.同一法律事实可以引起多种法律关系的变动。

4.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法律事实引起同一个法律关系的变动,称为“事实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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