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诈骗罪成功案例-吴玉民合同诈骗无罪辩护成功案例
合同诈骗罪成功案例-吴玉民合同诈骗无罪辩护成功案例。
检察院起诉书指控漯河石化集团高新区石油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吴玉民诈骗抚顺市信合公司总价款为738307.50元”。法院采纳了谢通祥律师的辩护观点直接判决吴玉民无罪。谢通祥律师主要观点是:本案实际上属于经济纠纷,吴玉民的行为是高新区石油公司的法人行为,不是个人行为,吴玉民代表公司签订合同是正常的商业行为,不是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有长期联营协议为基础,并且前两次100多万元油款都已经结清,债务应该由公司偿还,
吴玉民代表公司签订合同时及履行合同中都没有“非法占有的目”,油款是因为吴玉民意志以外的原因没有收回,吴积极索要油款,还因此被判刑六个月,吴玉民去广东时已经身无分文,没有带走一分钱油款,吴没有“携款逃匿”就证明在履行中没有产生非法占有的犯罪故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