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司考行政复议法复习指导:行政复议的原则
发布日期:2014-02-19 文章来源:互联网
1、合法原则,要求复议活动对法律的服从具有与法律的一致性。
2、公开原则,应当满足和保障当事人和公众的了解权、监督权。
3、公正原则,禁止对任何一方当事人的偏私和袒护,平等对待申请人和被申请人,无论是在程序权利上还是在对实体权利的处理上。
4、及时原则,行政机关处理案件应当尽量程序简单时间短暂,以使行政争议较快得到解决,行政关系得到教款确定,行政制度得到较快恢复。
5、便民原则,行政复议应当将减少当事人的讼累和支出作为基本活动准则,如不收费,当事人选择复议机关、结案时间比较短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