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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成立水上通航安全专家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4-01-20    作者:连会有律师
 
4月16日,交通运输部组织召开水上交通安全形势分析暨部水上通航安全专家委员会视频会议,通报了2012年第一季度水上交通安全形势,并宣布成立部水上通航安全专家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徐祖远出席会议并强调,要充分发挥专家委员会作用,提升科学民主决策能力,全力保障水上交通安全。
  徐祖远指出,专家队伍是水上安全生产工作科学决策、科学监管的思想库和智囊团,要通过这个平台建立决策咨询制度,为主管部门在重大决策时提供科学依据。各单位、各部门要把专家咨询决策纳入决策程序,广泛听取专家意见;要建立健全专家委员引进退出机制,建立专家委员会座谈会制度;各位委员要不断拓展学习,始终站在新理论、新信息、新技术的前沿。
  徐祖远强调,我国水上经济活动的种类、数量和规模正在不断增长,各方要切实提高安全保障能力,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一要全面履行保障安全发展的政治责任,为十八大召开营造稳定的水上安全环境。必须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把“保安全”作为重要使命,切实依法抓好安全管理。二要全面履行维护民生安全的社会责任,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服务支持。全力以赴解决好水上客运安全、水域污染防治、船舶节能减排等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民生问题。三要全面履行坚持科学发展的安全监管责任,为水运经济发展提供基础保障。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组织、科技、文化、环境保障体系和交通运输企业安全标准化及考核体系。四要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为水上安全监管提供体制机制支撑。抓好船公司、船舶、船长、船员的安全管理,切实加强引航机构的安全管理。五要全面落实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责任,为水上安全监管工作建立长效机制。从排查入手,以治理为重点,消除隐患为目的,对查出的隐患要及时治理,并进行系统地分析研究。六要全面落实安全风险防范责任,为实现稳定水上安全形势提供保障。当前必须以防雾、防台风为工作重点,抓好客船、旅游船艇等重点船舶的监管,把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到一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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