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盗窃游戏点卡销售账号和密码后转卖的认定
发布日期:2014-01-17    作者:110网律师
盗窃游戏点卡销售账号和密码后转卖的认定
——周X盗窃案
关键词:盗窃转卖销售 
【案 由】盗窃罪
【审判法院】无锡市北塘区人民法院
【案 号】2006)北刑初字第167
【审级程序】第一程序
【判决日期】2006930
【公诉机关】江苏省无锡市北塘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周X
【权威收录】国家法官学院《中国审判案例要览》2007年刑事审判案例卷 裁判规则:
通过非法手段获取游戏点卡销售账号和密码后,采用把销售账号和密码 告诉网友,由网友自行向游戏玩家的游戏账号内充值等方式,向他人销售游戏 点卡,行为人应当对被盗卖出的全部财产数额承担责任。
基本案情:
被告人通过发送黑客木马程序,远程侵入游戏点卡代理商经营部的计算 ,获取了该经营部在线销售系统游戏点卡销售账号并冒充该经营部工作人 员骗取销售账号密码。被告人将该销售账号和密码告诉网友,由网友自行向 游戏玩家的游戏账号内充值等方式向他人销售,网友根据充值情况向其支付 相应价款。案发时,销售账号下共计被充掉面值计28万余元的游戏点卡,经 鉴定为21万余元。被告人亦收到部分网友的汇款。
争议要点:
对被告人的行为应如何定罪处罚。
裁判理由:
游戏点卡在现实市场中可以流通,是一种充值卡,在现实生活中有明确的 相对应的财产数额,应当属于刑法保护的客体。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 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
被告人采用把销售账号和密码告诉网友,由网友自行向游戏玩家的游戏 账号内充值等方式盗窃游戏点卡,并与网友约定根据充值情况向其支付相应 价款,被告人犯罪行为所指向的对象是账号中所有有财产价值的游戏点卡,属 盗卖行为。游戏点卡被成功盗出账号,盗窃既达到既遂状态,被告人有无获得 报酬,不影响其盗窃行为的完成和盗窃数额。因此被告人应当对实际被盗卖 出的全部财产数额承担责任。
适用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 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 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有 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
(二)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
第二百八十七条利用计算机实施金融诈骗、盗窃、贪污、挪用公款、窃取 国家秘密或者其他犯罪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定罪处罚。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