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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发布2014年最低工资标准
发布日期:2013-12-12    作者:宋福文律师
1211日上午,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消息称,重庆市将于201411日起执行新的最低工资标准。包括主城九区在内的23个区县以及北部新区、万盛经开区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为1250/月;梁平、城口等15个区县最低月工资标准为1150/月,两档最低月工资标准均较以往上调200元。
最低工资标准有两档 一档不低于1250/
市人社局表示,考虑到全市各区县(自治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就业状况、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各区县(自治县)就业者及其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等因素,我市最低工资标准实行两档制:
万州区、黔江区、涪陵区、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长寿区、江津区、合川区、永川区、南川区、綦江区、大足区、潼南县、铜梁县、荣昌县、璧山县等23个区县及北部新区、万盛经开区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为1250/月,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为12.5/小时。
梁平县、城口县、丰都县、垫江县、武隆县、忠县、开县、云阳县、奉节县、巫山县、巫溪县、石柱县、秀山县、酉阳县、彭水县等15个县(自治区)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为1150/月,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为11.5/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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