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医师证借用协议书
执业医师证借用协议书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甲方因经营需要借用乙方的执业药师证,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就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望共同遵守:
一、甲方准备筹备开设药店(具体名称以工商登记名称为准),现需要借用乙方的执业医师证(执业证号为: ),借用期限为 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甲方每年支付乙方人民币 元作为借用费,并于本合同签订之日支付第一年的借用费,并于下一年度开始前的十日内支付下一年度的借用费。
三、因现行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规定,筹备开设药店所需要的所有手续均以乙方名义办理。
四、筹备开设药店的投资、经营等一切行为均由甲方操作,乙方不得参与,但是如需要乙方配合的,乙方须积极配合甲方。
五、甲乙双方只是执业医师证的借用关系,不是合作或者合伙关系;在药店经营过程中出现的一切问题均由甲方承担,所有经营收益均由甲方享有,药店的一切财产均为甲方所有与乙方无任何关系。
六、如乙方在上述约定期间违反约定不再给甲方借用执业医师证或者配合甲方需要的行为,乙方应返还甲方前期所交的所有借用费,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七、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