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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公司法复习:董事会
发布日期:2013-11-28    文章来源:互联网
董事会的组成: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散要散);但是,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法定权利)。执行董事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份公司5-19人 口诀:我要久

【国有全资公司】

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职工董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国独也必须有职工董事,但是必须要职工代表大会选。

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人头主义】

董事会会议,应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委托书中应载明授权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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