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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钱不还,我们该怎么办?
发布日期:2013-11-25    作者:110网律师
20135月,本网律师接待一例民间借贷纠纷的咨询:李某于20125月借钱给一个好朋友王某,金额为5万元,李某介于和王某有多年情谊,并未让王某写下欠条或借条以证明此民间借贷关系的存在,借款的支付方式也为现金。面对此类事件,不仅是本网律师感到头疼,其他律师应该也没有什么好的解决办法。那么,面对这种情况,把钱借出去的人即民间借贷关系中的债权人应该怎么办呢?
民间借贷纠纷是典型的民事纠纷之一,如果对方借钱不换,债权人又想拿回自己借出去的钱,通过向法院诉讼应该是一种较好的方式。如果债权人想要到法院起诉债务人应该怎么办呢?简单的说,他准备的主要材料有: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债务人写下的借条或欠条,只有在以上材料齐备的时候法院才能给予立案。当事人双方的主体资格很好解决,关键是向以上案例一样,债权人碍于情面往往拿不出借条之类的书面证据证明民间借贷关系的存在。这样,本来处于主动地位的债权人也会因为缺乏基本的证据而变得被动。面对此种情况,本网律师支招:1、如果债务人只是暂时不还钱而还承认借款事实存在的情况下,债权人可以尝试和债务人沟通,想办法让债务人给自己写下欠条或者借条,这样一来借钱的事实就有书面证据予以固定,到时再主张债权就有要回借款的把握。2、如果债务人是四川话中说道的“老油条”时,债权人也不必过于苦恼,此时债权人可以尝试给债务人电话沟通,并对通话进行录音,电话录音属于录音证据中的一种,在民事诉讼中也有一定的证明力,这样也会给原本化为乌有的债权带来一丝希望。当然,以上只是针对借贷关系发生后,债权人难以讨回欠款提出的一点意见,可能有一层“马后炮”的意思,防患于未然才是解决问题的好办法,因此本网律师针对整个民间借贷再提出一些建议,旨在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中国是一个拥有上下五千年历史的文明古国,在此过程中人情味也显得格外的浓,但是在当今社会之下我们还是应该做到防微杜渐。落实到民间借贷中,如果我们想在以后有十足的把握拿到借出去的钱,我们就应该做到如下几点:1、让债务人写下借条/欠条,以此作为最直接的书面证据证明双方借贷关系的存在,此借条/欠条必不可少的是双方的名字,借款金额,债务人签名并按上债务人的指印;2、借款的给付方式最好为银行转账,倘若将来遇上纠纷就可以到银行打出流水单,以此作为佐证证明借贷关系的存在;3、如果情况允许的话还可以当着第三人的面把钱借出去,此第三人就可以作为人证证明借贷关系的存在。倘若所有人按照以上方式来操作,民间借贷就只会是一种法律关系而不会产生更多的纠纷。只有以上证据相互印证才能让债权固定下来,如果你是在放不下面子也可以舍弃银行转账和证人,但借条/欠条必不可少,这毕竟是最直接的证据。但是更多的债权人并不会按照以上所说来做,他们往往会认为这样让自己很没面子,笔者一家之言:介于情面把钱借出去收不回来,那才是真正的没有面子。
本网律师言:借钱不还是他的错,不能证明借钱不换则是自己的错!
 
                           四川律治律师事务所  戚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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