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如何认定守约方因违约方违约行为所造成损失的賠偿范围
法院如何认定守约方因违约方违约行为所造成损失的賠偿范围
律师点评无论是出于事前预防的目的还是出于事后补救的目的,对于股权转让中 的违约行为,特别是不履行或者不按时履行支付股权转让款的违约行为,违 约金总是相对更直接、更有效、更经济的赔偿方式和惩罚方式。对于股权转 让行为中的各方当事人,在起草股权转让协议的过程中,必须高度关注和全 面约定违约的情形、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违约金的计算方式等条款,以保障交易安全和交易出现问题后实现更大限度的救济。
在进一步分析违约金约定方式之前,我们先熟悉一下违约金的概念。违 约金是指当事人违反合同义务后,按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而支付给对方当 事人的一定数量的货币。支付违约金的前提条件需要符合:合同是合法生效 的合同,合同履行中存在违约的事实,违约方对于违约事实的发生需要承担 责任。根据违约金的概念,违约金可分为法定违约金和约定违约金。根据我 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主要为约定违约金,股权转让的双方当事人可以 就一方违约后应当承担多少违约金、如何承担违约金进行约定。我国《合同 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 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 法。也就是说在约定违约金的时候可以根据客观情况约定一个具体的数额, 或者约定一种金额计算方式。在这种约定违约金的情形下,违约金既可以有 赔偿损失的性质,也可以有惩罚违约行为的性质。
必须注意,合同法中的约定违约金是合同自由原则的重要体现,即既然 约定是双方意思自治的具体表现,那么就必须严格按照约定条款履行。在本 案中就体现为,对于受让方的违约责任承担不能以协议中有关转让方违约时 的违约金计算方式来计算,互相之间没有借鉴性。
在很多实际案例中,股权转让的双方当事人往往由于各 种原因忽略、遗漏对违约金的约定,本案中就是对于逾期付款的违约行为没 有约定违约金金额和计算方式的情形。这个时候,就要按照法律的规定向受 让方主张逾期付款行为给转让方造成的损失,我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二 条、第一百一十三条分别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 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 应当赔偿损失,赔偿损失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而对于逾期 付款的行为造成的损失,在司法实践当中,一般是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 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来计算〈即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 逾期贷款利率计在上海的审判实践中,对于标的款项是外币的,人民法 院一般会以本金为基数,按判决生效之日伦敦银行同业拆借利率即 Libor(London Inter bank Offered Rate)的收盘价为基础再上浮 0%-3%来计算逾 期付款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