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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民诉法:合议庭的组成
发布日期:2013-11-22    文章来源:互联网
学员问:在民事诉讼中,合议庭由哪些人组成?

  法律教育网名师回答:

  普通程序 ①审判员与人民陪审员共同组成 ②全部由审判员组成

  二审程序 只能由审判员组成

  再审程序 另行组成合议庭(注意:按一审再审的合议庭可以有陪审员)

  特别程序 所有的选民资格案件、以及重大疑难的特别案件实行合议制的,且合议庭只由审判员组成

  注意:二审发回重审或再审程序要另行组成合议庭,即原审合议庭成员或独任审判员不得参加重审或再审合议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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