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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民法:非职务发明创造专利权的归属
发布日期:2013-11-05    文章来源:互联网

(1)根据《专利法》第6条,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

(2)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是发明创造的所有者,他可以通过一定的法律程序,如赠与、转让或继承等方式将该权利转移给其他主体,即合法继受人。

△合法继受人在申请专利时,应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供合法继受该发明创造的证明,在申请专利的请求书上应当注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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