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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隐瞒疾病急娶外地女人财两空
发布日期:2008-06-30    文章来源: 互联网

男青年刘某患间歇性精神病和阳萎病,为圆婚姻美梦,他隐瞒病情,不惜花费4万余元与外省的女青年谢某结婚。婚后不久,谢某发现刘某病情,即将丈夫告上了法庭,要求离婚。11月9日,江西省丰城市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离婚纠纷案件,依法判决原告谢某与被告刘某离婚。

刘某已过而立之年,因其患间歇性精神病在住所地附近老少皆知,一直未婚。父母及刘某本人为了结婚,隐瞒刘某病情,托付远方的亲友设法帮助刘某物色对象。2006年5月,刘某经姑妈介绍与南昌市女青年谢某相识后付给谢某见面礼、订婚礼金等钱物共计人民币4万余元。三天后,刘某与谢某即匆匆办理结婚登记同居生活。同年6月初,谢某确认刘某患阳萎病、精神病,即逃回娘家。随后,谢某向法院状告刘某要求离婚。

法院经审理认为,刘某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而结婚,违反了我国《婚姻法》关于结婚的禁止性规定,遂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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