贩卖毒品的特殊交易形式
买卖枪支时以毒品冲抵部分价款行为之定性
在本案中 行为人的毒品与枪支之间存在对价 以毒品冲抵部分买卖
裁判要旨枪支价款属于实质意义上的贩卖行为 对行为人 郑斌 可以贩卖毒品罪上海市黄浦区法院判决被告人郑斌等非法买卖枪支 贩卖毒品案
问题:枪支换毒品之行为如何定性,其是两个目的下实施的两个行为。构成两罪。另外,以低质毒品对换优质毒品,构成贩卖毒品罪,其贩卖数额应是两者之和。
杨湘梅贩卖毒品、运输毒品案《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案例评析》
(用劣质的海洛因调换优质的海洛因)
案情:95年5月下旬应赵打保的要求,通过任建良帮忙调换300克劣质的海洛因。任建良同意调换部分海洛因。随后,杨湘梅将赵打保的300克劣质海洛因交任建良,并将任建良调换的50克质量好的海洛因转交给赵打保。
本案中,用劣质的海洛因调换优质的海洛因,其行为如何定性,贩卖毒品的数量是多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