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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没批下来,购房定金可以退吗?
发布日期:2013-09-17    作者:110网律师
【成都房产律师咨询】


吴律师你好:

    我朋友看好了一套位于成都三环路的房子,因为资金不足就打算首付三成贷款,付了开发商两万定金也向银行提供了收入证明这些,昨天银行打电话来说要追加首付,朋友没有那么多钱来交首付款打算不买了,请问他交给开发商的两万定金还可以要回吗?
    当时售楼小姐答应首付三成能够办下来才交的定金,要不然就不会交那两万不过没有写进合同!



【吴律师回复】



   你好,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该双倍返还定金”



   根据你的情况,你在贷款前应该对自己的条件能否办理贷款有一个充分的了解,如果是由于你的原因造成银行贷款无法取得,那么定金是不退还的,但是据你的描述售楼小姐在卖房的过程中允诺可首付3成,并且此承诺对你是否购房有决定性作用,我认为该口头承诺可以作为合同的一部分看待,现在由于开发商的允诺没实现造成你无法购房的话该定金是应该退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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