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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房产该如何分割
发布日期:2013-09-04    作者:110网律师
  离婚房产该如何分割
【长沙江女士咨询】
    您好,余律师。夫妻感情破裂,分居一年4个月。房子一室(117m2)达不成分割协议,双方都拿不出钱给对方补偿。女方坚持把房子留给女儿(19岁)。男方不同意。即使法院把房判给一方,这一方也拿不出相应的补偿给对方,且女方不同意拍卖。法院该怎样判决?
答:江女士,分割房子既是你们一家三口的难题,对法官和律师来说,也是难题,因为你们各执一词,互不相让。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因此,根据我们的实际经验,因为你们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又无法折价补偿给对方,又不同意拍卖该房屋。法院通常的做法是判决此房屋所有权另案处理,或根据一方的申请由评估机构对该房屋进行评估,判决房屋归一方所有,由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可以要求分期支付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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