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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有外遇与妻子离婚 离婚协议60万赔偿需履行
发布日期:2013-08-25    作者:110网律师
 夫妻离婚外遇案例:丈夫发生了外遇,选择与妻子签订离婚协议,并在离婚协议上写明赔偿妻子60万元。可后来,男方却不再履行协议,故女方诉至法院,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李泉与小丽离婚当天签订了一份《离婚协议书》,上面写明李泉发生婚外情,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并约定:李泉在两年内分期支付小丽精神损害赔偿金60万元。可后来,李泉仅支付了4万元,就想不了了之。
近日,区法院判决李泉还应支付小丽精神损害赔偿金56万元,驳回了其其它诉讼请求。

北京资深离婚律师提示:协议离婚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离婚协议的内容,另一方可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呢?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离婚协议不属于可由法院强制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不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但是,根据婚姻法的规定,离婚的当事人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应尽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履行原协议内容。经人民法院审理并判决后,原告可向人民法院执行庭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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