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未成公司又更名中介费向谁要?
威海晚报记者 姜伟
“已经拖了两年多,我也没要到钱。现在公司更名了,我该去法院起诉谁?会不会超过诉讼时效呢?”近日,读者小刘向记者诉说了他的困惑。
据小刘说,2006年初,他与一家有资质的劳务公司签订了合同,约定由该公司为其办理出国打工的相关事宜,小刘交纳了2万元中介费,然而小刘的签证却未办下来。既然签证“泡汤”了,小刘要求该公司退还2万元中介费,公司方面以各种理由推脱。再后来,小刘发现该公司已经更名了。
小刘决定通过诉讼途径来解决问题。他不知道,在公司更名的情况下,他该起诉谁?而时隔两年后起诉,又会不会超过诉讼时效?为此,记者采访了山东中立达律师事务所律师汪慧。汪慧解释说,如果小刘有证据证明他曾多次到公司催款,他的诉讼时效就没有过期。至于公司更名的问题,小刘需要到有关部门查询新公司与原公司的关系,如果仅仅是简单的更名,债权债务由新公司承担,小刘可以将新公司列为被告。如果是原公司营业执照吊销后又成立新公司,这两个公司之间是没有关系的。小刘可以起诉原公司,也可以追加股东作为共同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