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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保险人终得赔付 相关责任人被处罚
发布日期:2008-06-30    文章来源: 互联网
  本报12月28日C3版《发生事故后为何遭拒赔》一文,报道了被保险人张先生因为提供的事故照片无法反映车体受损程度,而遭到保险公司拒赔的消息。28日,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济南分公司总经理田振华表示,由于公司在工作中存在一定失误,决定按照保险合同规定向张先生进行赔付,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严厉处理。

  28日上午,记者来到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济南分公司,见到了公司总经理田振华。田总经理表示,看到28日的报道后,公司上下非常重视,公司领导也对这件事情进行了调查,发现在工作中确实存在一定失误,并且迅速采取处理措施:首先向被保险人张先生致歉,并且按照保险合同赔付现金800元;再者对于在工作中存在失误的接线员扣发一个月工资,并调离岗位。公司还将追究相应分管领导的责任。

  28日上午,被保险人张先生也告知记者,他已经拿到保险公司的赔付,并且非常满意保险公司的处理措施。田总经理也表示,公司在济南开展业务时间不长,工作中难免存在一些不足,非常感谢媒体对公司的监督,公司一定会加强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使广大客户满意。
  
 
     大众网-齐鲁晚报/杜洪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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