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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有的房屋,一方瞒着另一方给卖了,另一方要收回,法院支持吗?
发布日期:2013-08-06 作者:
任文娟律师
本来是夫妻共有的房屋,一方瞒着另一方给卖了,另一方要收回,法院支持吗?
司法解释给出了否定的答案。
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另一方的利益如何得到保证呢?司法解释规定,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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