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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赠与和买卖的税费区别
发布日期:2013-07-24    作者:代雨庭律师
从法律上来说,“加名”实质上是增加房屋的共有产权人。可以以房地产权赠与、买卖或析产登记三种方式办理。其中以房屋析产登记增加房屋共有权人仅适用于夫妻之间。那么,老人将自己名下房产过户给子女,只剩下买卖和赠与两种方式,哪种方式更合适? “通过赠与的方式,将房产过户到子女名下,肯定要优于通过买卖的方式吧?”一名市民这样认为。但记者获悉,因为买卖二手房要交不少税,很多老人希望办理房屋“赠与”手续。其实不然,两种方法可谓各有利弊,还需根据自身情况来具体分析。
通过赠与的方式过户房产,根据有关规定,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的,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同时免征营业税。但是,对于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行为,应对受赠人按受赠房产市场价格全额征收契税,税率为3%。
此外,赠与房屋还要经过公证,而根据有关规定,证明财产继承、赠与和遗赠,费用按受益额的2%收取,所说的“2%”并不是商品房当下市值,而是评估价。评估价要比商品房市值低很多,但近年来北京房价翻了数倍,评估价再低,基数也不小。
卖满五年惟一房税费较少
到底老人房产该办“买卖”还是“赠与”,记者到链家地产、中原地产等多处二手房中介公司门店咨询,中介人员王先生给记者仔细算了一笔账。
以某小区一套114平方米的普通住房为例,由于房产居住已满五年,且为惟一的住房。如果按买卖方式过户,由于该房是满五年惟一的普通住房,所以免征个税和营业税,只需缴纳契税。契税将是过户价格的1.5%。中介人员用过户指导价约为21000元每平方米乘以114平方米,得出过户价约为230万元,再用230万元乘以1.5%,得出需缴纳的契税为34500元。
如果按赠与方式过户,需缴纳契税和公证费。契税为市值的3%,230万元乘以3%等于69000元。公证费为评估价的2%,用链家地产网站给出该房的评估价417.44万元乘以2%,得出83488元。该房需缴纳的契税和公证费的总和为152488元。
也就是说,对居住已满五年,且为惟一的住房,老人将房子“卖”给子女,仅需缴税34500元;而老人将房子“赠与”子女,要缴纳的契税和公证费的总和为152488元,要交的税费高出了11.79万多元。显然,买卖方式更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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