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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编造彩礼,要求返还被当庭识破
发布日期:2013-07-22    作者:110网律师
 前日,婚姻律师在大兴法院作为女方代理人出庭处理了一起诉讼离婚案件。男方与女方于2010年11月登记结婚,婚前女方未向男方索要彩礼。二人登记后未共同生活,男方便去上海工作。2011年2月,女方发现男方在上海有第三者而起诉离婚。法庭上,男方表示同意离婚,但在离婚财产分割问题上,其声称二人在2010年10月双方家人在北京某饭店见面时,男方父亲在饭桌上亲手交给女方母亲包有8万元彩礼的红包一个,并由女方母亲顺手推给了女方收起。经本律师核实,女方坚决说没有此事。针对这个问题,男方特意找来了自己的父亲及一个来自贵州的朋友出庭作证。法庭上,第一位证人:男方父亲拿出自己在聚餐前一天从某银行取款4万元的对账单为依据,并声称其余4万来自那位贵州朋友从银行的取款,同时描述了由其亲手将8万元彩礼红包先交给女方母亲,女方母亲顺手推给女方收起的过程。针对第一位证人,律师询问了她一个问题,即当天聚餐时的座位顺序,可以发现:在饭桌上,男方父亲与女方母亲之间间隔有女方父亲,而女方父亲与女方之间间隔有男方本人。这是事实,因为男方父亲在场,我方当事人也认可。因此,律师指出:男方父亲的越过女方父亲递交彩礼和,女方父亲越过男方“顺手推给”女方本人的行为违反常理。男方父亲完全应该把彩礼交给挨着他坐的女方父亲,而女方父亲隔着男方“顺手推给”女方也不符合常识。在对第二名证人即来自贵州的那位朋友进行质询时,我的当事人当即指出该人那天根本不在场。而律师首先向其提了座位顺序问题。该证人的答复与第一名证人大相径庭,竟然说男方是和自己挨着坐而非和女方挨着坐,双方父母的座位顺序回答更是混乱。于是律师又问该证人彩礼包的交付情况,该证人竟然说彩礼包是男方母亲直接交给女方的。再问其与男方的关系时,答曰二人是生意合作伙伴,那天来北京是找男方要帐的。法官及本律师听得哑然失笑。在总结发言时,本律师指出了男方提供的两名证人回答事实相互矛盾,且不合常理。在双方家人为儿女婚事坐在一起谈的场合下竟然会出现“外人”更是让人不可思议。其次,第二名证人也未提交宴会前的银行提款记录,所谓八万元彩礼数额都对不上。再有,这两名证人和本案男方均有利害关系,其证人证言不可采信。
  面对不利局面,企图做最后一搏的男方律师在最后陈述时竟然反言说男方不同意离婚。以此威胁我方:不给钱就不离。没想到法官直截了当地说“男方不想离婚是假的,财产没摆平是真的!”看来该案判决离婚、否定彩礼是迟早的事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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